学院在职教职工攻读博士研究生审批表

2023-01-08 10:29:10   文档大全网     [ 字体:小 中 大 ] [ 阅读: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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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: 学院在职教职工攻读博士研究生审批表

姓名 学位 职称/ 任职时间



工作



简历



报考学校 报考专业



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

职务/ 任职时间



性别



来校工作时间





毕业时间 联系方式

就读国 内□ 报考 定 向□ 学习脱 产□ 区域 国(境)外□ 类别 非定向□ 形式 半脱产□







本部门 主管校领导



意见 签字(盖章) 意见

签字

年 月 日

年 月 日

学生处 意见 签字(盖章)

年 月 日



主管校领导 意见 签字

年 月 日



签字(盖章)

年 月 日

签字(盖章)

年 月 日

人事处 意见

主管校领导

签字(盖章) 意见

年 月 日

主管校领导 意见 签字

年 月 日

主管校领导 意见 签字

年 月 日





签字

年 月 日



组织部 意见



国际交流合作处 意见

说明:1.在校工作满两年可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;在校工作满5年可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。2.报考博士研究生必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。3.科以上干部攻读学位,除了“学生处意见”和对应“主管校领导意见”两栏不签署意见外,其他项都应有领导签署意见;学工人员攻读学位,除了“学生处意见”和对应“主管校领导意见” 两项签署意见外,其他各项根据情况也应签署意见;其他教职工,除了“组织部”、“学生处”及对应“校领导意见” 两栏不签署外,其他项都应有领导签署意见;出国(境)攻读学位,还应在“国际交流合作处意见” 和对应“主管校领导意见” 两栏签署意见。同时具有以上几类人员身份的,根据各自不同情况签署意见。4.审批表原件交人事处师资科(综合楼307室),复印件个人留存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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