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#文档大全网# 导语】以下是®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《请销假制度》,欢迎阅读!

1、事假:职工请事假一天,由科室负责人批准,以假 条为准,报主管院长;请事假 2 天以上者由科室负责人、主 管院长签字允许后,报院长批准;中层以上干部离岗一天, 必须经主管院长签字、院长批准后方可离开。请假条于休假 前交办公室备案,未审批备案按旷工处理。除特殊情况外, 电话请假、短信请假、口头请假、事后请假一律无效,按旷 工处理。事假期间停发工资。
2、病假:休病假必须持诊断书,审批程序同事假。非 急症经医院组织会诊后方可歇息,天数根据病情而定;急症 当天可电话请假 1 天,次日来院(可由家属代办)开诊断书。 需去外地就诊,由院长批准后,方可离开。在职人员病假参 照国家相关规定。聘用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:
(1)全年病假累计超过三天且在一周以内的,当月发 放除绩效工资外的正常工资;
(2)全年累计病假在一周~二周之间的, 当月工资发放 除绩效工资外的正常工资的 70%;
(3)全年累计病假在二周 ~1 个月之间的,当月发放除 绩效工资外正常工资的 50%;
(4)全年累计病假在 1 个月~3 个月的,当月发放除绩 效工资外的正常工资的 30%。
3、婚丧假: 本人结婚赋予 15 天婚假, 参加婚前检查的, 凭检查记录单可再享受 10 天婚假;直系亲属子女、父母、 兄弟姐妹去世的给 3 天的丧假,爷爷、奶奶、外公、外婆去 世的给 2 天丧假。如去外地奔丧延长假期的,需报请院长审 批后,方可离开。
4、产假:女职工生育享受 180 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 休假 15 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 1 个婴儿,增加产假 15 天。女职工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,享受 15 天产假;怀 孕满 4 个月流产的,享受 42 天产假。女职工怀孕 28 周以上 可不值夜班,孩子满 1 周岁再也不给送奶时间,同时参加科室 内正常值班。
5、在科室能够安排开的前提下, 如有存班可抵病事假, 职工必须按假条所规定的时限休假,不得超假;无特殊理由 超假或者假期休完后,未到办公室销假,均按旷职处理;去异 地看病必须持相关医疗资料销假,否则按旷工处理。全年累 计事假半个月、病假达一个月者,取销评优资格。病、事假 当月累计超过三天, 取销当月奖金。 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 36 天,取销年终奖。
6、聘任人员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,病假累计超过三个 月者,视为自动离职,解除聘用关系。 128、年假:职工工作满一年后开始享受年假,且年假仅限 当年使用,不予累计,年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。当年工
本文来源:https://www.wddqxz.cn/225a7347a11614791711cc7931b765ce05087ae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