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粮食物资局关于公布我省2022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

2023-04-07 06:40:15   文档大全网     [ 字体:小 中 大 ] [ 阅读: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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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粮食物资局关于公布我省2022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通

知

文章属性

• 【制定机关】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,浙江省财政厅 • 【公布日期】2022.04.21

• 【字 号】浙发改价格〔2022〕108号 • 【施行日期】2022.04.21 • 【效力等级】地方规范性文件 • 【时效性】现行有效 • 【主题分类】价格 正文



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粮食物资局关

于公布我省2022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



浙发改价格〔2022〕108号



各市、县(市、区)发展改革委(局)、财政局、农业农村局、粮食物资局: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《关于公布2022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22〕274号)精神,经报省政府批准,2022年我省生产的早籼稻(三等,下同)、中晚籼稻、粳稻每50公斤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:128元、133元和135元,自2022年新谷上市起执行。

2022年我省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按《关于公布202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21〕1447号)精神执行。


请各地认真落实我省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,做到按质论价、优质优价,促进我省粮食稳产提质增效。

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

2022年4月21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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