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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孔乙己》里的镜像艺术
作者:席卫卫
来源:《语文教学与研究·下旬刊》 2019年第5期
席卫卫
作为经典短篇小说,鲁迅的《孔乙己》可谓常读常新,在教学中,我发现了作为酒店小伙计的“我”与孔乙己二者之间的独特关系。可以说,从某种意义上来讲,“我”与孔乙己互成镜像,相互映衬。
试看小说原文节选:
我从十二岁起,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,掌柜说,样子太傻,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,就在外面做点事罢。外面的短衣主顾,虽然容易说话,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。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,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,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,然后放心:在这严重监督下,羼水也很为难。所以过了几天,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。幸亏荐头的情面大,辞退不得,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。
这段文字如果细读,不难发现,作为酒店小伙计的“我”,从一开始就霉运不断,先是因为“样子太傻”,实际上可能是呆头呆脑,不懂迎合,被酒店老板安排在外面做事。接着又因为“干不了这事”(往酒里羼水),差点被辞掉。后来百无用处,干脆让“我”专管温酒这一无聊的职务,实际上与辞退别无二致。看得出,“我”既不被主顾善待,也不被店主善待,处境很可怜。这一点与孔乙己何其相似。
除了写得一手好字,孔乙己别无长处。因为谋生手段单一,又不懂得珍惜,所以很容易就丢了工作。没有了经济来源,又有着好喝懒做的习惯,孔乙己不免犯些糊涂,小偷小摸。被抓挨打便是常事。文中写道:
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。他身材很高大;青白脸色,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;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。穿的虽然是长衫,可是又脏又破,似乎十多年没有补,也没有洗。
孔乙己至此已是一个无用之人,而他依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肯拔出。那身又脏又破的长衫成了他读书人的标签,还有满嘴的之乎者也。他无处可去,除了咸亨酒店,这里有他爱喝的酒。这里也有习惯了看他笑话的一群人。
孔乙己一到店,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,有的叫道,“孔乙己,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!”他不回答,对柜里说,“温两碗酒,要一碟茴香豆。”便排出九文大钱。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,“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!”孔乙己睁大眼睛说,“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……”“什么清白?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,吊着打。”孔乙己便涨红了脸,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,争辩道,“窃书不能算偷……窃书!……读书人的事,能算偷么?”接连便是难懂的话,什么“君子固穷”,什么“者乎”之类,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: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。
带着脸上新添的伤疤,带着足以买两碗酒、一碟茴香豆的九文大钱,孔乙己还是走进了咸亨酒店。迎接他的是永远不变的冷嘲热讽。要酒的孔乙己是那样的自信,面对讽刺不断辩白的孔乙己是那样的苍白渺小。于是,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,孔乙己的辩驳瞬间就淹没在如潮的笑声里。这些快活的人当中,偏偏就有一个早已被边缘化的小人物——“我”。没有对孔乙己遭遇的丝毫同情,甚至对他的些许好意也嗤之以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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