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-2019年度东莞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

2022-04-09 22:50:11   文档大全网     [ 字体:小 中 大 ] [ 阅读: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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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2019年度东莞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



根据省统计部门有关职工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,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668元。其中,东莞属于第二类片区,因此全口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66元;

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,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54元,其中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35元;

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/月。

每年的7月1日,东莞市相关的社保缴费基数和社保待遇都会按新公布的数据执行! 2018-2019年东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

社保的五个险种: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失业保险。养老、工伤、失业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均按个人实际工资计算(设上下限),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,即与本次调整挂钩的是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。

基本养老保险

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,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(6668元)和全口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(5166元)确定。缴费基数下限为全口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(5166元)60%(3100元),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(6668元)300%(20004元)确定。

基本医疗保险


参加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,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(4454元)确定。

工伤保险

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,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(4454元)确定。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(4454元)60%(2672.4元)确定,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(4454元)300%(13362元)确定。

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

参加企业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的职工,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(5135元)和东莞最低工资标准(1720元/月)确定。缴费基数下限为东莞最低工资标准(1720元/月),缴费基数上限为2017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(5135元)300%(15405元)。

2018-2019年东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:公司缴13%,个人缴8%; 失业保险:公司缴0.5%,个人缴0.2%; 工伤保险:公司缴根据行业,个人不缴; 生育保险:公司缴0.7%,个人不缴; 医疗保险:公司缴1.6%,个人缴0.5%。

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地址: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东楼6楼、东莞市东城区育兴路101号 电话:0769-12333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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