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州市失地保险领取条件及标准

2024-04-01 20:44:37   文档大全网     [ 字体: ] [ 阅读: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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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市失地保险领取条件及标准

摘要:

1.徐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2.徐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3.徐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4.徐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注意事项 正文:

一、徐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

在徐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,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
1.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,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 年。

2.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,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,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。主要包括:终止劳动合同,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合同,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、除名和辞退的,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。

二、徐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

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 12 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:

1.缴费不满 10 年的,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 12 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 40% 确定。

2.缴费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,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 12 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 45% 确定。


3.缴费 20 年以上的,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 12 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 50% 确定。

三、徐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

1.失业人员应当自失业之日起 30 日内,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。

2.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,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。

3.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 10 内,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,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。

4.经审核合格者,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。 四、徐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注意事项

1.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应当积极寻找新的就业机会,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活动。

2.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如有重新就业、移居境外、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,应当及时告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,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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