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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诗解读——王维之《辋川集•木兰柴》
秋山敛余照,飞鸟逐前侣。 彩翠时分明,夕岚无处所。
注:
木兰:落叶乔木,叶子互生,倒卵形,花大,内白外紫。 余照:夕阳的余晖。
彩翠:指在秋天落日余晖的映照下形成的绚丽景色。 夕岚:落日时分上的雾气。 解读:
这是《辋川集》中第六首诗。全诗远眺木兰柴时所作。
秋山苍茫,残阳如血,天上的鸟儿相互追逐,遁入山林,消失在
薄暮之中。“敛”给人一种漂忽不定之感,同时暗含情愫。时光渐逝,“秋山”不忍其逝去,所以慢慢地聚集余晖,流露出对“余照”的无限留恋。“飞鸟逐前侣”让上句悲壮的画面平添几份生机,观者不仅如见其飞动姿态,更见其行色匆匆。
三句将视角转至地面,木兰花已十分鲜艳,加上余照之涂抹,更是无比鲜艳,给人以“时分明”的感觉。此时山雾初起,将所有山光物态掩埋到夜幕之中。最后一句诗人将视角再次落在“秋山”“余照”上,从而构成完整的诗境。
全诗通过对光的捕捉,展现出一幅瞬息变幻却寂静空虚的秋山夕景图,观者在感受自然景物之美的同时,同时得到一种深邃的意趣,即佛理禅趣的诗心,是所谓“诗不诗而为禅,禅不禅而为诗”。
王维(700—761),字摩诘。太原祁人(山西祁县)。后徙家蒲州(山西永济西),遂为蒲州人,称河东王氏。排行十三。官终尚书右丞,称王右丞。父处廉,官终汾州司马。维早慧,工诗善文,博学多艺十五宦游两京,居嵩山东溪。以才艺知名,博得豪贵青睐。玄宗
开元九年(721)中进士。释褐为太乐丞。秋,因伶人舞黄狮子舞坐罪,贬济州司仓参军。开元十四年春秩满,游宦淇上,遂隐于淇。开元十七年前后回长安闲居,学佛于荐福寺道光禅师。张九龄为相时,作《上张令公诗》。二十三年,擢右拾遗。二十五年,张九龄被李林甫排挤谪荆州长史,王维作《寄荆州张丞相》。同年秋,奉命出使凉州,以监察御史兼节度使判官。二十八年,迁殿中侍御史,以选补副使赴桂州,知南选。明年春夏回长安,寻隐终南山。天宝元年,公元742年,复出左补阙。天宝三载始营蓝田辋川别业。天宝四载暮春,以侍御史出使榆林、新秦二郡。后迁库部郞中。天宝九载后,丁母忧,十一载服除,拜吏部郞中。在辋川期间实亦官亦隐。十四载,迁给事中。安史乱后,委任给事中。王维服药取痢,伪疾将遁,被囚洛阳凝碧池,作诗“万户伤心生野烟,百官何日再朝天”,以明心迹。肃宗至德二载(757),王师收复两京,陷贼官司六等定罪,王维以此诗及弟缙请
削己官为兄赎罪,获免。乾元元年二年(758),授太子中允,加集贤学士,迁中书舍人,改给事中。上元元年(760),官尚书右丞。次年七月卒,葬蓝田辋川别业之西。生平事迹见新旧《唐书》。王维信佛,学顿教。受禅宗思想影响极深,以禅悟诗,故人称“高人”“诗佛”。《全唐诗》存诗4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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